台中市府!拼6年完成老舊建物耐震評估
南台灣大地震讓國人高度關切老舊建築物耐震問題,台中市政府一方面爭取中央補助耐震性能評估,同時也自行籌措經費增加可補助名額,盼6年內讓全市1999年12月底前取得建照的老舊建築物獲得協助。更重要的是,檢查結果出爐後,不論是需要整建或維護,或是必須重建,市府都將整合相關資源,以工程費補助、容積獎勵、相關稅捐減免等方式,輔導有安全疑慮的建築物改善。
內政部2016年度針對老舊建築物補助辦理耐震性能初步評估計畫,分二階段請各縣市政府辦理,第一階段補助500件優先補助南部各縣市,第二階段500件,經台中市政府爭取後,中央初步僅分配100件。此外,內政部這項計畫還須報請行政院核定,因此尚需一段時間才能開始讓民眾申請。
鑒於有民眾對檢查其建築物耐震度已相當急迫,若只是等待中央補助恐不符期待,市府都發局決定先追加560萬元辦理老舊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助,預計可先辦理700件,只要議會通過後就可開始受理申請。
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,這筆560萬預算分為初評及複評,初評部分中央未來會再全額補助市府,複評則補助45%,屆時市府已編列的預算,可再轉為補助複評之用,詳細辦法持續研議中。目前都發局配合內政部的計畫期程,希望在2021年前完成全市1999年12月底前取得建照的老舊建物耐震度評估。
對於各界更關心評估結果出爐後要如何改善的問題,都發局王局長指出,建築物檢查後,除安全無虞者外,可分為「整建」、「維護」、「重建」等情況,前兩者較單純,後者則需要重新興建;市府將輔導申請內政部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每年編列的預算,補助民眾自主更新經費,種類包括「重建規劃設計費」、「整建維護規劃設計費」及「整建維護工程經費」等三類。補助對象為都市更新團體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、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直轄市、縣市主管機關。
如採整建維護方式,都發局會輔導民眾申請補助,進行外牆拉皮及結構補強,最高補助可達總工程經費75%;若需重建者,則可透過都市更新的方式,以獎勵容積、相關稅捐減免等方式輔導,盡速重建有危險疑慮的建築物。
此外,市府也積極向中央申請補助辦理「都市更新輔導團」,對於建築物健檢後有需輔導之案件,將以專案輔導,並召開都市更新宣導說明會讓民眾更了解相關規定。
另外,市府都發局為鼓勵市民進行建築物外部環境整建維護,今年編列經費1700萬元,其中,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部分,補助屋齡達20年以上建物之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;屋齡達15年以上建築物,外觀立面修繕及公寓大廈增設電梯,已於3月8日開始受理民眾申請,每案補助額度上限1000萬元,且不超過總經費45%為原則。
另有關土壤液化部分,內政部也同步研擬「土壤液化改善示範計畫」,工作內容可包括地質鑽探、劃設土壤液化管制區範圍、高潛勢區內公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、地質改良、基礎補強工程、公共設施補強等,等計畫通過後,市府將全力配合中央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