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設保留地將解編 3類優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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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– 2013年3月22日 〔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、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為解決公設保留地苦無經費徵收問題,內政部營建署將與地方政府協商,針對現行二.五萬公頃、價值超過七兆元的公設保留地,研擬解編辦法,學校、機關、市場用地將優先解編,相關辦法預計上半年初步制定。
土地變更將須回饋
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在立院答詢表示,目前全國各縣市計有二.五萬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,若全部徵收需要七.二五兆元,幾乎不可能,所以已訂出解編草案,也籌編一.九億元作業費,希望在四年內逐步解編,還給民眾自由使用。
營建署表示,若解編後土地價值上漲,基於「漲價歸公」原則,土地變更後需有回饋機制,回饋比例多少將視後續討論結果而定。根據現行法規,一般工業地變更為住宅地、商業地須回饋三十%當做公共設施用地,如興建公園等,未來也會朝此方向修法。
營建署指出,解編後將參考周邊土地使用分區予以變更,地主須回饋一定比例給政府,預期可增加一定比例土地供給,解決近年來土地荒造成建商高價搶地、房價飆漲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