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新聞辭典〉房地合一稅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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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(記者鄭琪芳) 我國現行不動產稅制採「房地分離課稅」,出售房地僅房屋部分須計算財產交易所得(可扣除取得成本及改良費用)課徵所得稅,土地交易所得則免徵所得稅,而是另課土地增值稅;但土增稅按公告土地現值的漲幅計算,無法反映實際交易所得,若是短期炒房獲取暴利,其所負擔稅負更與其獲利不成比例。
現行「房地分離課稅」的做法,也造成「一地三價」(公告地價、公告現值、實際價格)的現象;由於不動產交易多是房地合併計價,且國際上也多採「房地合一課稅」,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及抑制炒房,外界屢有「房地合一課稅」的建議,亦即房地交易按實際成交價格合併計算獲利,課徵所得稅。